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地区的劳动力流动日益频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已经成为阻碍劳动力跨地区正常流动的障碍。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假设相关行为主体理性,分析现行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不能有效运行的原因;并通过理清现行制度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明确相应主体的养老金支付责任;进而提出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本文认为现行政策出现制度困境的原因在于违背了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使保险关系接收地区承担了本不应由其承担的养老金支付义务,造成基金损失,劳动者权益受损,进而影响该地方政府的财政、政治表现,使其具有抵制政策的动机,进而以设计繁杂手续为手段,增大劳动者的接续成本,迫使劳动者放弃接续,造成转移接续失败。本文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按照权利与义务对应原则明确相应主体的养老金给付义务,消除地方政府抵制动机。基于此种理解,本文提出依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明确相应主体(地区和政府)养老金支付义务,进而解决问题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