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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出路

         

摘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置,本质上是为了激发农民种地的积极性,解决农地利用效率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债权性质。2007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权能不足的用益物权,由此,便产生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从中央的角度来看,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农地利用效率或耕地细碎化问题,而非以农地私有化为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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