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标准
法律标准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1年内共计17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0篇、会议论文17篇、专利文献29819篇;相关期刊137种,包括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律适用、人民检察等;
相关会议15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中华医学会第第二十次全国医学信息学术会议、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五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等;法律标准的相关文献由192位作者贡献,包括梁硕、刘延、刘更新等。
法律标准—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9819篇
占比:99.41%
总计:29996篇
法律标准
-研究学者
- 梁硕
- 刘延
- 刘更新
- 宋红松
- 彭良军
- 李峣
- 王娟
- 许文婷
- 赵春燕
- 金瑞锋
- 陈乃新
- 陈冬杰
- 陈玲
- 高荣伟
- 高金森
- Brian Egan
- Edward J. Krauland
- Matt Stroud
- TAO Yong
- WANG Quan-sheng
- WEI Xue-zhi
- ZHANG Qi
- 丁义军
- 丁凤楚
- 万善德
- 余丹
- 余晓钟
- 余秀娟
- 侯怀俊
- 侯柯卿
- 侯鸿剑
- 冀祥德
- 冯天忠
- 刁立山
- 刘云亮
- 刘国航
- 刘彪文
- 刘文治
- 刘杰
- 刘梦薇
- 刘珺
- 刘畅
- 刘红春
- 刘维
- 刘远
- 刘银良
- 刘长琴
- 刘颖
- 南玉霞
- 卢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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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纯武;
黄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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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守新闻专业主义,新闻报道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客观.新闻媒体肩负舆论监督的社会职责,新闻报道有时效性要求,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既有保护与容忍,也有约束和规制.文章运用新闻学与法学理论体系,结合近年来的新闻侵权例,试探讨新闻事实筛选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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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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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壤安全不仅关乎于社会的健康发展,还成为民生的基础保证,所以不断增加土壤管理力度已经成为现阶段国家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目前我国土壤管理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需要探索和构建适当的方式,保证土壤管理效率和质量,以此为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奠定基础,保障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发展.文章首先对我国土壤污染现状进行综合分析,随后结合构建我国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长效机制存在的问题,总结出构建我国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长效机制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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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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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法律制度作为联通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流通利用的制度桥梁,能够以一种隐私友好的方式满足社会的信息需求.我国现行"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匿名化处理法律标准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有效规范匿名化处理实践.我国可以确立操作方法标准与识别风险检验标准协同的匿名化处理法律标准:关于操作方法标准,可以在技术领域确定适用于直接标识符和间接标识符的匿名化处理措施指南;关于识别风险检验标准,可以引入"蓄意侵入者检验"标准,明确规定侵入者的识别动机和识别能力.通过操作方法维度与识别风险检验维度的协同作用,最终实现"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匿名化处理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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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薇;
余晓钟;
王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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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和沿线各国的能源合作提供了新选择和新路径,国际间的能源合作也因此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合作不断加强和深入,合作中的隐患,尤其是标准化管理问题逐渐显现,阻碍了能源合作的高效开展.文章基于"一带一路"国际能源合作的现状,分析了合作主体之间在能源管理体制、法律标准、技术标准、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构建了由支撑体系、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组成的"一带一路"国际能源合作标准化管理基本框架,以标准化打造"聚合平台",推进各国能源标准体系兼容,获得最佳合作秩序.为了加快国际能源合作标准化的形成,以各国标准信息共享为基础,从法规层面深化协调、技术层面切实互认、体制层面加强整合、文化层面促进融合几方面提出了相关的策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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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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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筛选证据有其必要性,但也存在选错证据、缺失材料的风险性。在许多罪案侦查中,都存在缺失案件材料的状况,也有筛选证据的紧迫性。筛选案件材料,有其法律标准,如犯罪构成要件法律标准、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证据体系逻辑标准等。而其标准的尺度,都有一定的经验性误差。刑案材料的筛选,与侦办方向的确定密切相关。在证据材料筛选中,案件材料的判断关系着案侦方向的选择。而缺失的材料中,就存在选择性风险。在控辩双方的证据选择中,都存在着这种风险。刑案材料的缺失,有法律构成要件缺失、相关证据事实缺失等,除客观条件外,它们都有人为因素。考察缺失证据材料的典型案件,提出减少人为证据缺失的一般性制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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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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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为我国"政府投资法"尚未出台,目前对政府投资的规制以各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主,但各地关于政府投资范围的规定差异很大,法治化不足.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行政官员"政绩"的片面追求、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不完善、现行投资体制及财税体制的弊端共同促成政府投资范围"泛化"的现象.新时代政府投资范围的合理界定,需要确立行政任务性质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标准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标准等法律标准.在立法实践中,还需从法律上构建政府投资的清单制度,分别对禁止投资、应当投资、可以投资的项目清单做出规定,同时构建相应的定期评估机制,从而规范和控制政府投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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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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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信托业务中,基础财产是信托设立的逻辑起点.当下,基础财产的范围出现扩张的趋势.为防止信托基础财产范围无限扩大,以至于无所不及,影响基础财产的质量,影响信托业的发展和金融稳定,信托基础财产的法律标准亟待予以完善.信托基础财产的法律标准完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首先,基础信托财产应当以存在为要求;其次,信托基础财产应当可转让与真实销售;同时,形成信托财产的特定化标准;最后,对营业信托进行特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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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俊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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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众多新闻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聚合类新闻客户端尤为引人注目.如何认定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所控制的"提供"行为,是判断聚合类新闻客户端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键步骤.为此,业界一直围绕"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实质呈现标准""实质替代标准""法律标准"等标准争论不休.每一种独立的标准都有其运用的合理性,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因此,应该结合具体案情,实事求是,避免某种孤立标准的运用,采用多种标准综合运用的策略应对当前复杂的网络版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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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Qi;
张琦;
TAO Yong;
陶勇
- 《中华预防医学会农村改水改厕专业委员会2014年学术年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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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比较中国农村饮用水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标准及实施现状和发达国家模式,提出完善农村饮用水卫生管理的对策. 方法:采用文献回顾和比较研究的方法. 结果:(1)中国农村饮用水卫生管理方面缺少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有关饮水方面的法规标准在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应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发达国家的饮用水卫生管理法律标准相对完整和系统;(3)采用过程管理并制定配套的保障措施是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有效机制. 结论:(1)从立法和法律实施层面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2)制定包括管理方法、集中式供水水质改善可持续的技术服务机制和筹资机制的综合保障措施;(3)推动风险管理技术方法的研制和推广应用,提倡公众参与式水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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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利玮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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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适用商标法第57条第1、2项的过程中,仅涉及对商标识别功能的保护,应以商标使用作为商标侵权判定的前提.商标使用的判断应当考虑:是否被相关消费者接触,被控侵权标志指向的对象,被控侵权标志所依附于的商品或服务.《非诚勿扰》作为电视节目名称,是在电视文娱节目服务上的特有服务名称.正当使用应当根据被控侵权标志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判断."非诚勿扰"用在"交友服务、婚恋介绍所"等服务上不具有显著性,是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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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利玮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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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适用商标法第57条第1、2项的过程中,仅涉及对商标识别功能的保护,应以商标使用作为商标侵权判定的前提.商标使用的判断应当考虑:是否被相关消费者接触,被控侵权标志指向的对象,被控侵权标志所依附于的商品或服务.《非诚勿扰》作为电视节目名称,是在电视文娱节目服务上的特有服务名称.正当使用应当根据被控侵权标志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判断."非诚勿扰"用在"交友服务、婚恋介绍所"等服务上不具有显著性,是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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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利玮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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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适用商标法第57条第1、2项的过程中,仅涉及对商标识别功能的保护,应以商标使用作为商标侵权判定的前提.商标使用的判断应当考虑:是否被相关消费者接触,被控侵权标志指向的对象,被控侵权标志所依附于的商品或服务.《非诚勿扰》作为电视节目名称,是在电视文娱节目服务上的特有服务名称.正当使用应当根据被控侵权标志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判断."非诚勿扰"用在"交友服务、婚恋介绍所"等服务上不具有显著性,是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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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利玮
- 《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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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适用商标法第57条第1、2项的过程中,仅涉及对商标识别功能的保护,应以商标使用作为商标侵权判定的前提.商标使用的判断应当考虑:是否被相关消费者接触,被控侵权标志指向的对象,被控侵权标志所依附于的商品或服务.《非诚勿扰》作为电视节目名称,是在电视文娱节目服务上的特有服务名称.正当使用应当根据被控侵权标志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判断."非诚勿扰"用在"交友服务、婚恋介绍所"等服务上不具有显著性,是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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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Quan-sheng;
汪全胜;
WEI Xue-zhi;
卫学芝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6年年会暨中国首届企业科技法治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峰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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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于1996年5月25日后于2015年8月29日重新修订,它是中国地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的上位法依据.山东、山西、甘肃以及安徽四省都制定了各自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并根据上位法的规定而设置了本省的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机制,然而这四省的法律文本中关于奖励机制的设置存在着诸如合法性困境、可操作性困难以及立法技术不完善的问题.如此,山东、山西、甘肃、安徽应当及时启动本省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时在奖励机制的设置上如授奖主体、受奖主体、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结合新修订的上位法作出更加完善的规定,以促进与鼓励地方的职务科技成果能够顺利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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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Quan-sheng;
汪全胜;
WEI Xue-zhi;
卫学芝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6年年会暨中国首届企业科技法治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峰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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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于1996年5月25日后于2015年8月29日重新修订,它是中国地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的上位法依据.山东、山西、甘肃以及安徽四省都制定了各自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并根据上位法的规定而设置了本省的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机制,然而这四省的法律文本中关于奖励机制的设置存在着诸如合法性困境、可操作性困难以及立法技术不完善的问题.如此,山东、山西、甘肃、安徽应当及时启动本省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时在奖励机制的设置上如授奖主体、受奖主体、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结合新修订的上位法作出更加完善的规定,以促进与鼓励地方的职务科技成果能够顺利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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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Quan-sheng;
汪全胜;
WEI Xue-zhi;
卫学芝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6年年会暨中国首届企业科技法治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峰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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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于1996年5月25日后于2015年8月29日重新修订,它是中国地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的上位法依据.山东、山西、甘肃以及安徽四省都制定了各自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并根据上位法的规定而设置了本省的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机制,然而这四省的法律文本中关于奖励机制的设置存在着诸如合法性困境、可操作性困难以及立法技术不完善的问题.如此,山东、山西、甘肃、安徽应当及时启动本省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时在奖励机制的设置上如授奖主体、受奖主体、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结合新修订的上位法作出更加完善的规定,以促进与鼓励地方的职务科技成果能够顺利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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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Quan-sheng;
汪全胜;
WEI Xue-zhi;
卫学芝
-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6年年会暨中国首届企业科技法治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峰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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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于1996年5月25日后于2015年8月29日重新修订,它是中国地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的上位法依据.山东、山西、甘肃以及安徽四省都制定了各自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并根据上位法的规定而设置了本省的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机制,然而这四省的法律文本中关于奖励机制的设置存在着诸如合法性困境、可操作性困难以及立法技术不完善的问题.如此,山东、山西、甘肃、安徽应当及时启动本省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时在奖励机制的设置上如授奖主体、受奖主体、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结合新修订的上位法作出更加完善的规定,以促进与鼓励地方的职务科技成果能够顺利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