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概念构建(concept formation)的广阔异质的工作里,概念功效(conceptual utility)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定义。我认为判断是否成为好的概念的条件,不能简化为"清晰"、实证或者理论相关,简化为一组规则,或者针对特定研究的方法论。我认为概念恰当(conceptual adequacy)应该被认为是一种对一组标准规则的尝试回应。这组规则应该适用于所有社会科学概念的创造与使用:(1)熟悉(familiarity),(2)音韵(resonance),(3)简约(parsimony),(4)一致(coherence),(5)差异(differentiation),(6)深度(depth),(7)理论功效(theoretical utility),(8)现实功效(field utility)。这个研究不仅仅需要回答这个重要的问题,而且需要提供一个完整的且适度简洁的框架,用于解释社会科学领域概念构建的过程。将概念构建视作一种有一组固定规则与确定产出的方法并不合适,我将其看作是这八个规则的动态折衷(trade-offs)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