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天津东方泰瑞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 年9 月4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9 年11 月28 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所涉及的关于危险货物相关目录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本目录供行业参考使用。本目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和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包括在港区内装卸、过驳、仓储危险货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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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部分包装危险货物,以及未列明但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包装货物
第二部分含有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的固体散装货物,以及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固体散装货物
第三部分散装油类
第四部分散装液体化学品,以及未列明但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散装液体化学品,港口储存环节仅包含上述中具有安全危害性的散装液体化学品
第五部分散装液化气体,以及未列明但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散装液化气体
第六部分我国加入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危险货物
第七部分《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化学品
附件1《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附件3关于《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等13件部令的解读(节选)
附件4《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目录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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