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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施行《档案检查工作办法》的几点思考和建议--以怒江州为例

         

摘要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统筹规范档案检查工作,2020年12月11日,国家档案局印发了《档案检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办法》规定了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的档案检查工作职责、检查内容和方式,确定了档案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明确了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程序要求,为依法开展档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但《办法》施行一年有余,效果并不明显,有的地方甚至档案主管部门都不掌握办法颁布情况,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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