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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体内在价值主体论析

         

摘要

自然体权利论者以自然体的内在价值为由要求赋予自然体价值主体地位,希冀实现自然体与人的平等.然而,价值既不是一个实体,也不是客体的属性,更非主体的需要,它是一个关系范畴,判断价值的唯一标准是对象性关系的理性活动,只有人符合这一标准,人是价值的唯一主体,自然体不可能与人达到平等,自然体权利根本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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