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学论坛》 >展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国宪法

展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国宪法

         

摘要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五项基本特征和九项本质要求,以宪法的视角审视“中国式现代化”政策要求的法律表达方式,基于1954年第一部宪法开始四部宪法在确认作为国家根本任务的“中国式现代化”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及特点,应通过宪法修改的方式尽快把“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写入宪法,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宪法依据和制度保障。为了确保作为根本法的宪法能够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应当建立中国自主的新时代宪法理论和宪法学理论体系,围绕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具体制度目标,全面完善现行宪法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要求充分体现在宪法文本中,使得宪法本身也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成为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具有“现代化”品格的根本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