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税收刑事立法比较与我国税收刑事立法的完善

税收刑事立法比较与我国税收刑事立法的完善

         

摘要

在对各国税收刑事立法进行比较和对我国现行税收刑事立法缺陷评析的基础上,我国的税收刑事立法应进行如下完善:取消偷税罪的列举式和数额加比例式的立法方式,采取列举加概括式和单独数额式的立法方式;增设抗税罪的单位犯罪;增设税务代理人偷税犯罪;对于发票犯罪,按照行为方式的不同来构建法条,以压缩罪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