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儒道研究》 >在泰山与鸿毛之间——儒家存生取死的价值观

在泰山与鸿毛之间——儒家存生取死的价值观

         

摘要

古代中国人对自杀的道德评价,与古代西方人很不同。古代的西方社会(启蒙时期前的欧洲)大部分对自杀的道德讨论,都是关于为自己的自杀,并且大都对这种自杀作一负面的评价。古代(民国以前)的中国社会,也同意为自己的自杀在道德上而言大都是错误的。然而,与古代西方社会不同,很少人对为自己自杀的个人权利作出辩护。古代中国人虽然也有对某些特殊的为自己自杀作出讨论(例如讨论为保持尊严而自杀),但大部分道德上的争论,都是集中于在古代相当普遍的为他人自杀。古代中国人并不认为为他人自杀是犯了道德上的错误,所以不需要为这个行动辩护。相反,在某些情况下如不肯自杀,才需要为不自杀而辩护,解释为何在这些情况下竟然不自杀。本文会分析儒家伦理对中国人自杀观的影响,并且把这些观点陈述为六个论题。笔者认为这六个论题,已充分地把儒家传统对自杀伦理的多元思考陈述出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