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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时解《易》的象数体例与特色

摘要

宋代很多思想家同时也是易学家,其中不少人都有相关著作,杨时也是如此,比如他有专门的解经之作《易说》。在注《易》上除了极少数例子之外(如使用互体),杨时解《易》的象数条例大体在十翼与王弼义例范围之内。另外,对其师程颐的一些独特义例,如诸卦皆自乾坤来的卦变说、阴爻本应居下而居上的失位说,有所汲取。总之,相对于专门的象数学派而言,他的易解是典型的义理易。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他的《易说》虽然与王弼、胡瑗、程颐同属义理易,且深受其师程颐的影响,但是在对象数的使用上,其态度要比此三者宽松与灵活。在一些地方,他使用《说卦》之象来注解。而王、胡、程从未使用过此类象。王、胡、程三家是绝不用互体的,然而杨注有一例。这或许是其不经意之笔,然而多少透露了一些异样的味道来。杨时注《易》有一个特点,愚见以为值得赞扬,那即是在一些地方表现出来的勇气与创造性。为了阐发自己的思想或义理,他敢于突破传统的象数义例。他是一个儒家思想家,尤其是一个理学家,因此其解《易》自然以阐发儒家义理或自己的思想为中心。象数自然是说明、阐发义理之工具,是服务于义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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